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前理事長 吳南嬿老師
含瘦肉精的美豬將於明年1月1日進口,許多關心孩子的家長、教師及民意代表皆推動修法,希望將「校園禁用萊豬」直接在《學校衛生法》規範,但教育部卻拒絕,只願意用法律位階較低的契約處理(註),這讓人不禁要問,教育部長期推動的健康促進政策是做做樣子的嗎?
將「校園禁用萊豬」在《學校衛生法》直接規範與僅由學校和廠商訂定合約時的契約文字要求究竟有何不同?
當然不同!
如果《學校衛生法》明確規定「校園禁用萊豬」,學校與廠商訂定契約時,就必須完全依法行政,萊豬不能進入校園;學校也不需要承受任何壓力,保留使用萊豬的彈性空間。若法未禁止,學生禁食萊豬的彈性空間壓力,就會到第一線的學校身上。
教育部的官員不可能不懂這其中的差異。教育部此時拒絕讓校園食安更有保障的條文入法,關心本案的家長、教師與民代若質疑教育部是刻意製造「校園禁用萊豬」的漏洞,也就沒什麼不合理了。
古人云:病從口入。宣導學生勤洗手,就是為了預防病從口入。沒想到,長期宣傳、推動健康促進的教育部,竟然對於「校園禁用萊豬」表現得如此軟弱,不想或不願堅定地保護莘莘學子,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這樣的教育部實在讓人難以相信是愛孩子的教育部、是為孩子開創美好未來的教育部。
為什麼人要受教育?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人無法永生,都會面臨死亡的威脅,所以需要透過教育做世代傳承。
如果教育部連保護孩子不受萊猪威脅的勇氣和能力都沒有,請問,我國要如何延續世代傳承?難道對教育部來說,維繫良好世代傳承早就不是其任務了?
註:摘自中國時報報導「家長陳情修法禁萊豬 教部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