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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老師在教室裝監視器→申誡乙次 校長若做同樣的事,該不該罪加一等?

2021-09-17

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前理事長 吳南嬿老師


嘉義市某國小代理老師,

因不滿校長在其教室裝監視器,

在與校長溝通無效後,

憤而辭職。(註1)

讓人遺憾的是,

該位女老師在投訴媒體學校裝監視器後,

服藥輕生,

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註2)

在此,我想要討論的是,

這位校長真的可以用「為了校園安全和學生及教師權益著想」為由,

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

強行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嗎?

 

讓我們來看看新北市某國小的案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8號)。

新北市某國小特教班之甲師,

被投訴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

結果被該校考核會以公立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6款第10目「其他違反有關教育法令規定之事項情節輕微」之規定,

記一支申誡。

甲師不服,

先後提起申訴、再申訴,

均遭駁回,

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看到新北市甲師的例子,

我不禁要問,

如果老師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

也算「違反有關教育法令規定之事項」,

那麼,這位校長不也做出同樣的事嗎?

請問,嘉義市教育處是否應該有所作為?

也許有人會說,

由於這位老師自戕身亡,

該名校長已經情緒崩潰,

不應再追究此事。

 

但我認為,

一碼歸一碼,

教室內是否可以裝設監視器這個議題,

應該要有同樣的標準。

如果這位校長的作法是對的,

新北市的甲師就應該被平反。

如果新北市的甲師最後敗訴,

這位校長就應該被懲處,

而且,由於其是學校領導人的關係,

還應該要罪加一等。

 

註1:不滿教室裝監視器!女老師槓上女校長 控離職前還遭霸凌(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68025

 

註2:不滿教室裝監視器!國小女師「辭職後輕生亡」 校長情緒崩潰(ETToday新聞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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