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接獲會員陳情後,於6月12日下午,詢問教育局特教科有關改善擔任特教資源中心之行政教師權益問題,但是特教科回覆此為全國性問題,需教育部解決。
經查閱其他縣市特教資源中心相關要點後,發現特教科在說謊﹑因為不是全國性的問題,以桃園市之兼任待遇來看,幾乎是『全國倒數』。
依照教育局104年8月31日桃教特字第1040063842號函,教師兼任特教中心行政工作的待遇:『只有協助行政減課,其他兼任行政的待遇都沒有,還被要求寒暑假上班』。
再以花蓮縣的相關要點來看:『兼任組長或業務承辦人者,每週授課4至6節出勤、休假規定比照學校教師兼職行政人員之規定辦理,並核予特教行政工作費』,直接把桃園市完敗。
除了花蓮以外,本會還發現許多縣市都比桃園市的待遇好。本會不禁想問,難道特教科的欺騙,是為了掩飾壓榨的實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