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會109年度工作計畫。
二、主旨:協助會員了解新制教師法,以及教師法規範內容與實例分析。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四、研習講師:新北市教育局法務專員李宗翰。
五、研習時間: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13:00~16:00。
六、研習地點:平鎮婦幼活動中心(平鎮區廣達里廣成街10號)
七、研習名額:限本會會員100名,本會理監事、本會所屬學校支會長、各校教師會理事長優先錄取。
八、參加費用:免費。
九、報名時間: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50準時開始報名,至109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00截止。
十、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會網站點選「活動報名」,以利掌控人數。
(二)錄取名單及後續相關訊息將於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十一、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可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錄取會員於11月19日中午12時以前,上網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請於「活動查詢」的主辦/協辦單位內點選「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即可快速查詢。)此登錄只做為核發研習時數之用,報名需至本會網站「活動報名」。
十二、為響應環保,請自備飲水杯。
十三、課程內容:
【教師法研習時程表】
時間 |
活動內容 |
備註 |
13:00~13:25 |
會員報到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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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13:30 |
課程開始、主持人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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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
新教師法、教師輔導管教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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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00 |
校園法律實務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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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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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活動經費:由本會相關經費補助支應。
十五、本活動計畫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