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F
傳 真:03-4583672
電 話:03-4583860
聯 絡 人:李佩蓉
受文者:本會各級學校支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9000023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歡迎各校支會申請「法律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前申請。
二、申請原則:
(一)以各校支會為申請單位。
(二) 110年度同間學校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請將申請表以傳真方式送至本會審定(傳真後請電話確認),待排定時間後,再請支會學校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研習。
四、申請表(如附件),或上本會網站(teu.org.tw)之「文件下載區」→「法律研習申請表」→下載使用。
正本:桃園市各級學校、桃園市各級學校工會支會長、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
理事長 熊書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