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傳 真:03-4583672
電 話:03-4583860
聯 絡 人:葉怡均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11000014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二、提案單
三、委託書
四、代課費請領表
五、第四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權數一覽表
主旨:本會召開第四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暨全市支會長會議聯席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時間:111年10月27日(四)下午13:30至16:30 (13:00開始報到)。
二、地點:海豐海鮮餐廳(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166號,備有免費停車場)。
三、出席人員:本會會員代表、本會各級學校支會長、本會理監事。
四、列席人員: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本會候補理監事
五、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五),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分之ㄧ,如有超過情形,以簽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工會法第二十七條及本會章程第四十條】
六、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6日(三)上本會網站(www.teu.org.tw)之「活動報名」填報。
(二)如有提案,請將提案單(附件二)於10月20日(四)下午16:00前傳真回本會。
(三)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登記,並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請先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主辦單位篩選→點選「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七、請各校協助核予本次出(列)席人員以公假登記,出席人員之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付【請填代課請領表(附件四),正本於開會當天繳交】。
正本:本會會員代表、本會各級學校支會長、本會支會學校、本會理監事
副本: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本會候補理監事、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