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婦幼權益宣導!您的學校是否有完善的哺(集)乳空間呢?】
本會接獲會員教師陳情,北區某大型國中,因長年未依法於校內設立專用哺(集)乳室,導致會員教師須至共用且無法上鎖、僅用布簾遮擋的空間進行集乳,因而發生遭學生家長闖入窺視的離譜事件!即使該校在事件發生後,旋即設立專用哺(集)乳室,但已經無法抹滅受害教師心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依據我國《性別平等工作法》定於工作場所應設立哺(集)乳室之相關條文, 自105年起即修法將原250人以上,調降為100人以上之雇主需設立(附件一:修法歷程),並得申請國家之相關補助。然而,對於修法8年後,桃園市卻仍有未依法設立哺(集)乳室供教職員使用的情況,可見我國在相關性平政策的落實都還有非常大段路要走。
因此,本會理事長吳明玉於113年7月30日召開之〈桃園市113年度學校衛生委員第1次會議〉上提案(會議紀錄詳見附件二:「提案四」),建請教育局重新檢視本市教育場所之執行情形,並積極籌備經費,補助校方設立或改善,且強調請勿以懲處學校行政之方式來要求,而是以主導且積極推動的角度,共同打造友善育兒的校園職場環境。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也依決議事項,於113年8月29日發出桃教體字第1130081778號函文(附件三),詳述設立哺(集)乳室之相關法令、基本設備及環境、申請補助經費等內容,尚未設立或設備環境仍待改善之各教育場所,可逕向教育局提出。另外,若有會員服務之學校仍未設置或改善,也請與本會聯繫以提供您所需的協助。
台灣的生育率持續下降,職場是否友善也是其中關鍵,讓職業婦女可以安心生養,不只是解決少子化的國安問題,更是我們展現工作場域平權友善重要的一大步!
附件一:《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歷程比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5IppqyWHcF0kUhXh0EZklZQBP6zWS4Ri/view?usp=sharing
附件二:桃園市113年度學校衛生委員第1次會議紀錄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lvyYdf_My4YEMJd0RlRJ6QWOiM84xxU/view?usp=sharing
附件三:桃教體字第1130081778號函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tIvnj9abCz2fm70GGcUwrC63nyxc5aM/view?usp=sharing
附件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40007
附件五: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響應「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1999年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定於每年11月25日)活動新聞稿
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03&s=1398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