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介聘】「有恃無恐」抑或「規避審查」!? 本會呼籲透過市內介聘程序「聘任主任」,各校開立「校長推薦函」應落實教評會審議功能!
《本市114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2次會議報告》
本會代表:柯至軒(常務理事)、吳明玉(理事長)
會議重點:
會議詢問:有關今年5月13日公告的「114學年度國中班級數及教師員額一覽表」上沒有往年「管控比例」這一欄的原因?


教育局回覆:這份表格在整理時誤將管控比例這一欄隱藏起來了,不過透過班級數和現有教師編制還是能算得出來管控比例,將來會沿用以往的作法,會把管控比例外顯出來。
介聘作業:
(一)114年國中市內一般介聘共開出337個缺額,共有116位老師申請介聘,達56位老師介聘成功,介聘成功率48.27%,回顧113年介聘成功率為54.29%,今年較113年而言,介聘成功率下降6個百分點。
(二)對照本市各校市內一般介聘及新進教甄缺額(第一次開缺):
今年只開教甄缺的學校比113年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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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4所) |
大崙(7)、中興(28)、過嶺(9)、仁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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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9所) |
建國、中興、福豐、龍興、東安、楊梅及楊梅秀才分校、武漢、迴龍國中小、新屋高中國中部 |
今年教甄缺多於一般介聘缺的學校比113年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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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10所) |
青溪(7:4)、文昌(8:6)、建國(7:1)、同德(6:3)、東興(8:2)、龍興(9:3)、 大成(20:3)、永豐高中國中部(3:1)、大崗(13:1)、大竹(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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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4所) |
龍岡、過嶺、永豐高中國中部、山腳 |
(三)特教老師身心障礙組一般介聘缺額雖仍多於教甄缺額,但已經比前兩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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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介聘缺額 |
參與介聘人數 |
成功介聘人數 |
介聘成功率 |
教甄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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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 |
6 |
20 |
7 |
3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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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
2 |
11 |
4 |
36% |
14 |
(四)專任輔導科的教甄缺額仍然大幅度領先一般介聘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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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介聘缺額 |
參與介聘人數 |
成功介聘人數 |
介聘成功率 |
教甄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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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 |
2 |
4 |
2 |
5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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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
0 |
1 |
0 |
0% |
9 |
(五)公民、視覺藝術、家政、童軍四科0人介聘成功。
本會提案:
有關行政介聘開缺需經教評會審查通過,是否應明確告知教評會被推薦教師人選,以落實教評會審議功能乙案。(臨時動議案由二)
本會說明:
一、本年度介聘共有7位教師因持有校長推薦函而成功介聘,按照《桃園市 114 年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規定:「四、教師介聘採積分制,其積分核給標準如下:……(五)其他事項之積分:1、持有本市主任儲訓結業證書及欲介聘學校校長開立推薦函,並選擇介聘至校長開立推薦函之學校為限,核予 30 分(以申請年度為限)。……」也就是說,其他項目總積分上限60分,但持有校長推薦函可額外再加30分。
二、校長推薦函表格中,上半部是申請人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現職學校、任教科別等),下方欄位則有兩個部分跟教評會權責相關:
(一) 需勾選「開缺通過欲聘任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
(二) 注意事項的第1項:「校長開立推薦函前應先確認校內具主任資格之專任教師均無意願擔任主任,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開缺。」

三、本會接獲會員陳情,該校校長開立推薦函前,教評會對於申請人姓名、現職學校、任教科別皆一無所知。
決 議:有關行政介聘開缺經學校教評會同意之相關程序及機制,請業務單位錄案評估適宜作法。
重要提醒:今年教育局於1/15發函(公文-桃教中字第1140003273號)要各校在今年1/21前回報教甄缺額,若當時在(附件-桃教中字第1140003273號)第2頁「114學年度開列新進教師甄選總數」的表單中,勾選「市內介聘優先」者,

其教甄名額不會出現在(0516公告)114年國中教甄各科缺額表【第一次開缺】中,倘若於介聘階段未補足,則會再列入新進甄選缺額,也就是所謂的(0610公告)114年國中教甄各科缺額表【第二次開缺】!
相關資料連結:
附件五:(0516公告)114年國中教甄各科缺額表【第一次開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