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4學年度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暨行事曆研商會議》會議報告
本會代表:理事長吳明玉
本會建議及提案:(詳細內容請參考教育局公告之會議紀錄
)
因應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之相關配套措施之建議:
案由一:有關因應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相關配套措施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摘要: 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定開學日為115年2月11日(星期三)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24日召開「研商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日會議」,決議將115年2月11日至2月13日課程調整至同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上課。
本會代表發言:在學校端因課程調整衍生的一些狀況,例如:聘期只有第一學期的代理教師、第二學期要請長假的教師、確定在115/2/1退休的教師等,對於114/1/21~1/23這三天(原屬於第二學期2/11~13的課程)的課務處理方式,教育局是否有函示提供各校辦理的依據?
教育局回覆:當天在國教署的會議當中,各縣市的代表也有針對這件事提出來,包含授課鐘點費、退休人員、代理教師的徵聘,午餐和早餐、還有教科書的部分,國教署當天都有做一個決議就是之後在公文當中把這些事項考慮進去,也會敘明後續要因應的作為和方式,提供給各地方政府做依循和參考,教育局將配合教育部的函示同步辦理。
建議國中畢業典禮得辦理期間之起始日應維持115年6月4日(星期四):
案由二:有關本市114學年度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暨行事曆(草案)
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摘要:各級學校畢業典禮規劃如下:
1. 高中畢業典禮自115年6月1日(星期一)至115年6月9日(星期二)止。
2. 國中畢業典禮自115年6月4日(星期四)至115年6月10日(星期三)止。
3. 國小畢業典禮:自115年6月10日(星期三)至115年6月16 日(星期二)止。
爭議:教育局國中科代表因擔憂桃園市成為全國最早辦理國中畢業典禮的縣市,因此建議將說明中原本規劃的起始日115年6月4日(星期四)延至115年6月5日(星期五)
本會代表發言:
去年討論113學年度國中畢業典禮期程時,本會提出辦理時間提前至114年6月6日(星期五),當時國中科代表提出星期五是國中會考成績公布日,當天教育局及學校教務處行政業務上都有相關事務要辦理,如果又同時舉辦畢業典禮,學校端會很忙碌,因此國中科代表當時建議延後至114年6月9(星期一),後來是在本會及與會校長的建議並經會議表決,提前至114年6月5日(星期四)開始辦理。(去年行事曆相關內容可參考本會電子報: https://teu.org.tw/epaper_detail.php?page=5&epaper_id=3836)
因此本會提出疑問:115年6月5日(星期五)一樣是會考成績公布日,但這次國中科卻建議要改到這一天,不就和去年自己主張延後的理由不一致? 另外,今年國中畢業典禮最早辦理的是高雄市,明年換成桃園市最早辦理,有甚麼不妥呢?
決議:此議案在充分討論後,主席裁示:國中畢業典禮起始日維持在115年6月4日(星期四),結束日期則微調延後一天至115年6月11日(星期四)止。
行事曆草稿中部份節日缺漏、節日名稱修正與期程衝突調整之建議:
(1) 未註明114/10/6(一)中秋節、115/6/19(五)端午節兩個假日
主席裁示:增列
(2) 教師節名稱應正名為孔子誕辰紀念日
主席裁示:改用教育部研商會議上使用的文字為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
(3) 未註明114/9/28(日)教師節/孔子誕辰紀念日、114/10/25(六)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之補假日
主席裁示:增列
(4) 原訂115/5/2(六)舉辦的國中創造力資優學生鑑定複選恰逢115/5/1(五)~5/3(日)勞動節三天連假中間
特教科回覆:改為115/5/9(六)
因應非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報到日延後,建議市內介聘函報缺額截止日應一併調整:
本會代表發言:今年非總量管制的學校新生報到時間是114/4/20(日)截止,而國中超額介聘及國小一般介聘各校函報缺額截止日都在114/4/21(一),基本上在班級數確定的情況下,函報的介聘缺額也會比較準確,但看到行事曆草案中,明年非總量管制學校的新生報到時間是115/4/26(日),比今年114/4/20(日)延後了一週,因此本會建議教育局在明年介聘期程規劃時,函報介聘缺額的截止日應配合延後,避免非總量管制學校在班級數不確定的情況下,填報的介聘缺額不符合新學年度的師資結構及需求,影響在職教師的介聘權益或衍生學校超額問題。
決議:經與會代表建議,考量本市非總量管制學校作業期程和各校班級缺額與教師介聘相關,然因本市介聘期程須配合全國介聘服務作業日程,故後續缺額介聘日程將盡可能考慮非總量管制實體報到期程,惟仍應以全國介聘服務作業的日程規劃為主。
(補充:會議紀錄的部分為誤植為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報到時間。)
反映本市學生音樂比賽規劃期程影響國中階段有音樂班之學校段考期程:
主席裁示:請終身學習科辦理本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時,邀請本市教師團體參與研商。
建請參考臺南市與高雄市做法研訂優化本市行事曆:
案由三:有關本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參考臺南市與高雄市做法研訂本市行事曆後續精進方式一案,提請討論。
本會代表發言:
感謝承辦行事曆會議的張課督用心整理各縣市行事曆版本供與會人員參考,另外在草案部分也列舉了一些教育局規畫辦理的活動期程,本會開會前傳給本會部分委員參考並請提供意見,兼任行政職的老師均表達有些承辦人研習列出來後,對於學校行政提早規畫安排有很大的幫助,因此仍建議教育局未來也可以提供各校行政內部參考的版本。
本會去年提案時,就有表達若詳曆對於教育局作業上負擔較大,也能參考台南市跟高雄市的優點,例如高雄市的優點是區分為高中職教育階段、國中教育階段、國小暨幼兒園教育階段(請參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行事曆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行事曆
),台南市的優點是會註明承辦的科室方便學校行政或家長詢問相關活動事宜,並分為詳曆及簡曆兩個版本。(請參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114學年度行事曆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114學年度簡曆
)。
教育局回覆:因考量行事曆應以教育為主,詳曆的部分過於繁瑣,且詳版許多暫定的活動仍會異動還要做更正,可能會更困擾,加上15個科室的活動若都要併到行事曆,光是彙整資料的時間就會非常久,因此建議各業務科參酌本日與會代表們的意見,盡量以家長、學生、老師關注的部分,還有一些日期比較不容易變動的重大事項,在我們目前簡約版的行事曆上酌增,也歡迎教師團體提出建議訂在行事曆的事項,只要能涵蓋到最重要的,教育局都願意在簡約版的行事曆中繼續擴充。
後續結果:因其他教師組織及部分與會校長皆建議維持現行的簡約版行事曆,因此,教育局正式發函全市各級學校的桃園市114學年度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暨行事曆
仍延續歷年慣有形式。
以下彙整文章中重要資料連結:
(正式公告)桃園市114學年度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暨行事曆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暨行事曆研商會議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