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編班】系統再優化!教育局採納本會建議:115學年度起,國小二至六年級於增減班情形下,新增「小S」編班選項!!
報告人:常務理事暨政策部主任 羅唐泰
本會接獲國小會員學校陳情,於113學年度完成編班後,發現各班學生學習程度落差顯著:以該校三年級為例,各班需接受學習扶助之學生人數從2人至10人不等,顯示編班結果未能呈現應有之常態分布。
經事後追蹤了解,可能原因在於雲端學務系統之編班設定的限制:原系統於學生重新編班時,可選擇「全學年S型編班(大S)」或「各班級S型編班(小S)」,惟當學年度班級數出現增減情形時,系統僅能選擇「全學年 S 型編班(大S)」,此項系統設定上的限制,可能對常態編班結果之均衡性產生影響。
因此,本會於114年2月17日「與局長有約」行程中,拜訪教育局並就多項教育議題進行討論時,正式提出建議如下:
國小二至六年級於重新編班且有增減班情形時,常態編班系統應一樣開放學校自行選擇採用「大 S 」或「小 S 」編班方式;或於編班選項中,增列成績參採細項(如定期評量等)。
於當日討論過程中,教育局確認在增減班情形下,系統開放「小S」 編班選項於技術層面並無困難。本會與教育局達成共識後,資訊科即著手進行系統程式設置。
後續教育局於114年10月29日召開之《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中提出本案。
會議中,本會出席代表羅唐泰老師就相關內容進行補充說明,並由系統廠商說明新增功能之操作流程及初步設計示意圖。會議決議如下:
有關桃教產提案「國小二年級至六年級因增減班需求,於本市常態編班系統新增小 S 編班選項」,並新增成績評量選項(如:總成績、定期評量等)」一案,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及交換意見,考量現行各校編班流程為先由校內常態編班委員會擇定編班形式及參採評量方式執行編班,為提供各校彈性作業空間,未來倘有系統調整需求可逕洽諮詢業務科反映,倘屬於技術性、細節性層面問題,同意由本局統籌相關問題並逕為開發與處理,再於召開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會議時以業務報告方式向委員會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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