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4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檢討會議-會議報告(以教育局會議紀錄為準)
本會出席人員:副秘書長潘紫瑄、理事長吳明玉
業務單位報告摘要:
一、本市114年度教師市內介聘採線上方式辦理完竣,作業結果彙整如下表:

二、本市114度教師市外介聘作業結果,彙整如下表:

本會發言:
彙整表中國小教師介聘他縣市(調出)未報到或因故放棄人數有*2位,但目前彙整表上呈現的文字難以判斷教師未能介聘成功的原因,希望能區分是「教評會前自願放棄」或「被教評會拒絕聘任」,以避免資訊落差損害教師權益 。
教育局回應:
各級單位(含國教署)規定不得任意阻擋介聘,拒絕聘任需有法定事由。資料確實須更清楚呈現,後續將改善。
主席裁示:
裁示:有關教師市內介聘作業結果彙整表格內容,明年度應更為精進,確實註明係「學校教評會因教師不符介聘資格而不同意聘任」或「教師自願放棄介聘、未報到致不同意聘任」等情形。
三、本局前以114 年4 月8 日桃教小字第1140030915 號函請本市各國小及幼兒園於114 年4 月21 日前回傳缺額填報表,惟大同國小於114 年4 月28 日市內介聘缺額公告後,始發現誤植增減班或缺額數,本局業及時更正介聘缺額公告,並以114 年5 月9 日桃教小字第1140042172 號函請前開學校函報缺額誤植原因,俾維護教師介聘權益。
議案討論:
臨時動議:
會議紀錄: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xKicfzVSYQ5A9KXscfS99tMp-QbfNiv/view?usp=sha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