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頁 最新消息

【會員陳情】休假權益不容任意剝奪!例假日要求教師上班應給予最大誠意補償!!!

2024-06-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於今年4、5月發函各國中小(如附件一、二、三):本市學校所屬人員於例假日辦理「113學年度新生報到作業」者,核予公假登記並得於工作結束2年內以課務排代原則補休。此舉本是值得讚許的新措施,免除基層教師於例假日配合加班後,補休時卻須自付鐘點的窘況。

 

但本會日前卻接到北區某國中會員陳情,該校註冊組長告知:「只有辦理新生線上報到作業的人員才能有課務排代的補休!」讓已於假日完成協助新生收發資料及施測等工作的九年級導師傻眼,經本會深入了解後,發現導致此現象的主要原因概括如下:

 

《桃教中字第1130033734號》函(附件一)提及:「說明: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新生線上報到作業分工及期程表辦理。」讓人誤解需要跟線上報到作業有關。
綜觀三份公文內容,皆未提及新生報到作業內容涵蓋範圍及認定原則,加上又涉及人事費用,確實會造成部分學校的困擾。
本會致電教育局承辦人,得到的說法為:「教育局並無嚴格規範哪些工作跟新生報到有關,回歸到學校自己的人力,看學校的認定。」可想而知一定會造成各校標準不一、形成落差的不公平現象。

 

本會也同時調查幾所仍有辦理實體報到的學校,所問之校皆體諒教師於假日加班的辛勞,處理方式兼顧情理法,將收發資料、實施測驗、甚至套量校服等作業均認定與報到工作有關,給予課務排代的補休,並將以上資訊包含教育局承辦人的完整回覆提供給陳情會員了解後,校內達10幾天的爭議,最終在校長同意依據公文意旨並放寬認定,給予導師課務排代的補休後和平落幕!畢竟新生實體報到於例假日作業,實屬不得已,給予例假日到校服務的人員課務排代補休,不僅是對於休假制度的尊重與保障,更是最實質的補償。

 

仔細想想,有些學校喜歡以道德高度訴求教師假日加班,若在補償時嚴格限縮適用範圍,如同慣老闆的行徑只會令教師心寒,最後導致教師都跟學校一樣斤斤計較,反正只要把自己份內的工作完成即可,額外的~免談!這樣對校務運作及校園和諧根本只有百害而無一利!

 

然而,最值得檢討的還是教育局公文的”撰寫方式”,希望教師做的事,很會用「全面調訓」、「務必」、「至少」這種明確的字眼,但是在給教師補償的公文上(例如:校外教學補休、防疫作業加班費、到這次的新生報到作業等),卻總是語焉不詳屢屢造成爭議,進一步詢問時常得到「由學校自行認定」這類的回覆,如果說今天每個校長都是體諒教師尊重教師也就罷了,問題就出在有的校長總愛把「行政裁量權」掛嘴邊,面對質疑還會回應「請教育局發文來講清楚啊~」「哪條法規說不行啊?」這種言論!

 

讓人不禁想直白的問一句:教育局發這樣的公文,到底是為德不卒還是誠意不足呢!?

 


附件一、113年4月24日《桃教中字第1130033734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njDRBFOmoa5EQFGUEQeoY2VIU040Isw/view?usp=sharing

 

附件二、113年4月24日《桃教小字第1130038411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6d4PDM1cXo1W-7HJw3CyTJsFIqiqqyHp/view?

 

附件三、113年5月6日《桃教中字第1130038882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zgqzjQs09qhKl5ViozS6RKRcgyz24TO/view?usp=sharing

 

回上一頁
電話︰(03)458-3860
電話︰(03)458-3842
電話︰(03)458-3774
傳真︰(03)458-3672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F
劃撥帳號:50197507
Copyright ©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Design by a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