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去年底接獲會員陳情,進一步查詢後得知,當時已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新北市、新竹市、基隆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等多個縣市開放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且可清楚看出桃園市乃六都唯一一個還未開放之直轄市。
據此,本會於《桃園市113 年度第 2 次教育審議委員會》上正式提案:「建請桃園市政府『開放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附件一---會議紀錄臨時動議二), 並於說明時援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以及教育部國教署《112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8528號》、教育部《113年5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301號》兩份函釋。
會議決議錄案辦理。因此本會由學期初持續關注此案進度,在教育局多番考量後,於114年4月15日發函各校(桃教高字第1140031626號,如附件二),同意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可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保障了代理教師的進修權益。
再次呼籲!如會員們需要協助或意見反映,請來電「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03)458-3860,或具名寫信至本會信箱[email protected],定當竭誠為您服務!
附件一:《桃園市113 年度第 2 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附件二:114年4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40031626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