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感謝本會顧問『彭俊豪議員』兩度於議會為基層教師發聲,加快教育局函釋速度!
一、《教師關注的經費問題,市府正式回應!》
教育部自 10 月 8 日增訂「身心調適假」後,桃園並未明確說明代課費來源,致使基層在實務操作上無所適從。
所幸教育局已於11月28日發函各校(註一)釋疑,確認:
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負擔」,「各校先由用人費項下支應」,教師無須自付。
二、《教師自覓代課師資,或由學校協助安排?》
依據公文「說明四」:「……至有關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請各校協助代課事宜,……」,意即由學校安排代課師資。
工會溫馨提醒會員:
身心調適假是重要權益,期許大家妥善運用;也建議【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先自覓能協助代課的同仁】,在調適身心的同時,也能關懷教學組夥伴的身心負擔。
三、《工會的努力──反映基層心聲並積極溝通》
10/31 發文敬請教育局釋疑,並統一函示各校以利後續辦理 (註二)
11/16 電子報呼籲教育局盡速發函各校,並比照北、高兩市明定代課費由公費支應 (註三)
期間拜訪教育局主任秘書及人事室股長,保持溝通管道暢通
特別感謝彭俊豪議員收到本會陳情後,於 11月3日、11月18日兩度於議會質詢,使議題更受重視並加速統一函釋。
四、《本會將後續追蹤政策執行情形》
關於公文「說明三」提及:「……116 年度起,各校需將相關經費納入預算編列。」
本會主張:教育局應額外編列經費補助各校,避免影響既有的業務支出。
依據公文「說明二」所述:「……本局嗣後將配合修正相關法規。」
本會將持續關注《桃園市各級學校教師請假所遺課務調課補課代課規定》之修正進度。
守護教師權益,是【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始終不變的初衷與承諾!會員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請隨時聯繫。【有您的支持,做您的靠山】
-------相關資料連結-------
註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1 月 28 日《桃教中字第 1140115434 號》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qx80Vv3FzbZXQksJg0OHzf5i44kkZciA/view?usp=sharing
註二:本會 114 年 10 月 31 日發函教育局《桃市教工字第 1140000107 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8zdhYAo924uo8Gn5teWdVuwjj607O8d/view?usp=sharing
註三:本會 114 年 11 月 16 日電子報
https://teu.org.tw/epaper_detail.php?&epaper_id=3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