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教師介聘與甄選權益,請會員特別留意以下重點說明:
一、開缺前「一定要經教評會決議」
不論是教甄缺額或介聘缺額,皆須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學校不得逕行決定。(詳如附件一)
教評會是否充分掌握資訊,將直接影響教師介聘與甄選權益。
二、教甄缺額「可同時勾選優先介聘」---保障現職教師調動權益
教評會於填報缺額時,可勾選以下「三種優先介聘」選項(詳如附件二):
市內超額介聘優先
缺額先供市內超額教師介聘;若無教師調入,則轉為新進教師甄選缺額。
市內一般介聘優先
缺額先供市內一般介聘;若無教師調入,則轉為新進教師甄選缺額。
市外介聘優先
缺額先供市外教師介聘;若無教師調入,則轉為新進教師甄選缺額。
重要補充:
1、「市內超額介聘優先」及「市內一般介聘優先」可同時勾選
2、「市內介聘優先(含超額+一般)」與「市外介聘優先」僅能擇一勾選
務必注意:表格下方填表說明第7、8點為反向表述:「倘有教師介聘調入,將取消新進教師甄選缺額。」
三、新進教師甄選缺額相關補充說明
(一)員額管控原則
教師員額管控8%(含)以上:原則上得開教甄缺額低於8%:經審慎評估,確認不致因減班造成校內教師超額,仍可開缺
(二)雙語師資缺額
若雙語類科出現不足額錄取
剩餘缺額可轉為該科「非雙語專長」缺額
(三)原民師資缺額
若原民類科不足額錄取
缺額保留,不轉為非原民師資缺額
四、本會於114年8月26日《114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檢討會議》(詳如附件三)建議事項,教育局已具體回應與落實的部分如下:
建議|加強宣導「教甄開缺可同時優先介聘」
教育局回應作法:
於115年1月12日召開《桃園市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缺額調查暨市內外介聘開缺調查說明會》,向各校人事主任、教務主任、教學組長完整說明:包括:「法令法規」、「缺額計算方式與如何分配缺額」、「各項缺額調查期程」、「各項缺額調查表填表範例」等
目的:在保障現職教師調動權益的同時,也能兼顧各校缺額的補足。
建議|提早發函,以利學校預作準備、教評委員充分討論
教育局具體作為:
115年:1月9日發函,1月23日回報
114年:1月15日發函,1月21日回報
113年:1月15日發函,1月19日回報
目的:明顯提早作業時程,讓非兼行政的委員能充分參與教評會討論,確保教評會實質審議功能。
建議|邀請教師團體參與前置會議
教育局回應:
於 114年12月19日召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時,正式邀請教師組織及教師團體與會,本會由常務理事柯至軒代表出席,並於會議中再次提醒,包括提早發函及加強宣導等。
目的:有助於本會提前掌握流程、協助宣導、避免學校誤解規定等。
最後提醒,若您對 115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或甄選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與本會聯繫:03-458-3860。
感謝會員夥伴一路支持,本會將不斷努力,讓制度能持續朝「更透明、更公平」的方向前進。
附件一:教育局115年1月7日《桃教中字第1150000453號》函
附件二:附件-(第2頁)桃園市「115學年度國中教師員額及新進教師甄選類科調查表」
附件三:【國中介聘】桃園市114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檢討會議-會議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