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頁 最新消息

【教師權益】呼籲桃園市教育局比照高雄市,立即調升國中課輔鐘點費,保障教師勞動權益!

2026-02-23

〈研商修訂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會議〉會議報告

 

時間:115年2月10日(二)下午2時30分
本會出席代表:理事長  吳明玉


教育局業務報告摘要:
本局調查現行其他五都擬調整情形,臚列如下: 
(一)臺北市:調升20%,由原500元調整為600元整。 
(二)新北市:預計調升20%,由原450元調整為540元整。 
(三)臺中市:調升20%,由原450元調整為540元整 
(四)臺南市:調升11.1%,由原450元調整為500元整。 
(五)高雄市:預計調升20%,由原450元調整為540元整。

 

提案討論:
案  由:有關本市國中課後輔導要點調升鐘點費用額度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為配合中央調薪政策並落實「勞務對價公平」,課後輔導應視為延長工時,其酬金理應優於常態標準。爰本局擬調增課輔鐘點費,以提升教師授課意願,確保各校順利開課並維護師生權益。 

二、 有關課輔鐘點費調升幅度,本局業研擬以下方案: 
(一)方案一參酌中央政策及多數直轄市標準,調增課輔鐘點費20%(由450元調整為540元),其餘計算公式不變,家長負擔28.8元/節。 
(二)方案二為減低家長經費負擔,參酌台南市政府之作法,調增課輔鐘點費約11%(由450元調整為500元),其餘計算公式不變,家長負擔26.7元/節。 
(三)方案三:採「調增鐘點費」與「彈性調整行政費比例」雙軌併行,調增課輔鐘點費20%(由450元調整為540元),行政費比例由原25%調降至22%,計算公式調整為:教師鐘點費(540元)x上課節數 ÷0.78÷25,家長負擔27.7元/節。 

三、 另有關課輔鐘點費調升之適用時點,考量各校收費作業期程及法制作業程序,並參考其他直轄市作法,擬自115年暑假起正式實施。 

四、 請與會人員惠賜卓見。

 

本會重要發言:

 

課後輔導鐘點費調升20%至540元僅為最低底線,合理目標應比照勞工延長工時,以1.33倍計算,調升至約605元,方符合勞動權益

 

隨著教師已可依法組織工會,其勞動權益保障理應與一般受僱勞工接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延長工時應以1.33倍計算;教師於下班後從事課後輔導,本質即屬延長工時的勞務付出合理鐘點費應為455元×1.33≒605元

因此,20%的調幅僅能視為最低底線,政策方向仍應明確朝1.33倍調整。

據教育局業務報告資料,臺北市已規劃將課輔鐘點費調整至600元,與本會主張的605元相當接近。此外,張善政市長日前亦已跟進臺北市,加碼發給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本會期盼桃園市政府在導師費加碼與課後輔導鐘點費調整上亦能同步跟進。

 

應比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回溯自114學年度9月開始實施;倘教育局於補助或行政程序上確有困難,最遲亦應於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全面上路

 

針對案由說明三所稱「參考其他直轄市作法,擬自115年暑假起正式實施」,本會於會議上更正資訊:高雄市於2月3日召開相關會議,與會人員已明確表示,決議通過後將於第二學期開始實施,並非延至暑假。

雖然國中科於會議中說明,桃園市修正相關要點尚須會市府法務局以及府簽一層決行,因此於第二學期立即實施會有困難,但與會校長普遍表示,可待教育局完成行政程序後再行收費等相關作業

本會亦提出,可先發函各校給予行政指導等方式,對外說明政策方向與調整原則,不應以行政程序繁複為由,延宕至暑假才實施

 

反對方案三調降行政費比例,以避免在學校端造成行政與教師之間的資源競爭或對立。

 

決議:(最終文字以教育局紀錄為準)
主席彙整與會代表意見如下:
、採取方案一(即由450元調整為540元),並於114學年度下學期實施。
、教師會及教師工會代表建議,課後輔導鐘點費可考量其屬加班性質,比照勞工標準以1.33倍計算;依此估算,金額將可接近臺北市600元水準。並同時提醒國中科應加快行政作業,避免執行期程產生問題。

 

針對上述第二點,本會代表於會中提出修正意見: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乃建議調整至550元,而本會則主張應「比照勞工加班標準,以1.33倍計算」。惟主席考量文字若過於明確區分,可能形成特定團體較為重視教師權益之觀感,因此最終維持原彙整文字。本會對此未再多所爭論。

 

本會鄭重呼籲教育局正視教師勞動本質與實際付出,應依循教育部政策精神,加速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儘速落實課後輔導鐘點費之合理調整。切勿以程序繁複為由延宕實施時程,避免造成教師權益受損與相對剝奪感;並請及早對外說明調整方向與期程,以穩定校務運作、回應教育現場期待,展現保障教師勞動尊嚴的政策決心!

 

會議議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22CeLRxNGy8wY_CsPG8zj9KSOK-1cgC/view?usp=sharing

法規出處: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540

高雄市已公告實施:https://www.keu.org.tw/keu/milkpaperView.aspx?id=31059

桃教產FB: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NC45m5yiG/

桃教產官網https://teu.org.tw/

 

回上一頁
電話︰(03)458-3860
電話︰(03)458-3842
電話︰(03)458-3774
傳真︰(03)458-3672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F
戶名: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郵局代碼【700】
轉帳(匯款)帳號【0281063-0703178】
🔹使用 APP 或網路郵局/銀行轉帳者,請協助備註:姓名+服務學校。
🔹使用 ATM 轉帳者,請再來訊告知 轉帳後五碼。
Copyright ©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2026 All right reserved.
Design by a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