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發稿日期|115年9月15日 新聞聯絡人|桃教產理事長 吳明玉


928教師節即將到來。每到教師節,社會總是感謝教師的付出,政府也陸續推出各項敬師與教師福利措施。
但是,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想問一個比「老師辛苦了」更重要的問題:
老師每天都在接住孩子,但當老師自己受傷了,誰來接住老師?
9月10日「世界自殺防治日」剛過,近來教育現場接連發生令人痛心的教師身心事件,更提醒教育行政機關:教師心理健康不能只停留在口號,更不能等到憾事發生後,才開始談支持與關懷。
桃教產指出,從學生、家長對教師教學與管教行為動輒投訴,到言語甚至肢體暴力威脅;從心理支持資源是否充足,到教師休息權是否真正受到保障,這些看似不同的問題,其實都指向同一件事情:
教師是否擁有一個安全、合理且受到支持的工作環境?
教師節前夕,桃教產提出三個問題,要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正面回答。


【第一問:教師受到傷害,制度接得住嗎?】
長期以來,校園安全及相關制度高度關注「生對生」、「師對生」事件,這些保護當然重要;然而,第一線教師同樣可能遭遇來自學生或家長的言語羞辱、威脅、騷擾,甚至肢體暴力。
「生對師」、「親對師」的不法侵害,同樣是真實存在的教師職場安全問題。
桃教產早在「桃園市113年度第2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正式提案,要求桃園市政府研議建立校園發生「生對師、親對師」攻擊事件的標準作業流程(SOP),明確規範言語、肢體威脅事件發生後,各級單位應如何處理、如何分工,以及教師可採取的法律及權益保障措施。
然而,今年4月底,桃園一名國小教師正在教室執行導師職務,學生家長竟未經登記進入校園,一路闖進班級教室,當著20多名學生的面大聲咆哮、出言威嚇。
學校的門禁在哪裡?教師的人身及心理安全由誰負責?當時在場、同樣受到驚嚇的學生,又由誰來保護?
門禁沒有擋住家長,事後的制度更沒有接住老師。
【身心受創、公傷假遭拒 最後連考績獎金都受到影響】
事件發生前,該名教師並無相關身心科就醫紀錄;事件發生後不久即開始就醫,其後持續接受醫療及心理諮商,從事件發生、身心症狀出現到開始就醫,時間高度密接。
然而,教師向校方申請公傷假,最終卻未獲核准,對已承受身心壓力的教師而言,無疑是二度傷害。
桃教產質疑:
難道教師一定要在教室裡被打到頭破血流,才叫做「受傷」嗎?
教師因執行職務遭受咆哮、威嚇所造成的精神與心理傷害,難道就不是職場傷害?
更令人遺憾的是,公傷假未獲核准所造成的影響不只是假別上的差異。最終,該名教師不僅承受身心傷害,更因此少領半個月考績獎金。
於是我們看到:
門禁出現破口,是老師承受;
身心受創,是老師承受;
公傷假遭拒,是老師承受;
最後半個月考績獎金沒有了,還是老師承受。
在職場不法侵害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教育現場對於教師心理及精神傷害的認定,難道還停留在「沒有外傷就不算受傷」的年代?
桃教產要問:
為什麼制度出了問題,最後承擔代價的,卻只有教師?
最後竟荒謬地成了「只有教師受傷的世界」?
【兩次調解:校長沒出面、校方有律師、教育局陪同 受傷教師卻無法到場】
桃教產協助本案,並非一開始就選擇召開記者會。
為尋求制度內解決,桃教產不只一次與校方溝通,多次赴教育局陳情並正式發函,也協助教師進入勞資爭議調解程序,希望透過理性協商解決爭議。
然而,兩次調解呈現出的畫面,卻凸顯教育現場權力與資源的不對等:
兩次調解,校長本人均未親自出席;
兩次調解,校方皆委任律師;
兩次調解,教育局均派員陪同校方參與;
真正受到傷害的教師,卻因身心狀況不佳,兩次都無法親自到場,只能由工會協助爭取權益。
一邊,是掌握行政決定權的校方,有律師,也有主管機關人員陪同;
另一邊,是持續接受醫療與心理諮商,甚至連攸關自己權益的調解都無法親自出席的基層教師。
這是一場對等的調解嗎?
桃教產尊重校方依法尋求法律協助的權利,但我們也要公開追問:
這些律師費,究竟由誰買單?
如果使用的是學校經費、公務預算或其他公部門資源,經費來源、支用依據及程序為何?教育局也應向社會說明。
我們不是反對學校請律師,而是要問:
當校方有行政資源、有律師協助爭取自身立場時,為什麼真正受到傷害的教師,連一個公傷假都要爭取得如此辛苦?
一邊有行政資源與法律專業協助;
另一邊卻是持續就醫、接受心理諮商,甚至無法親自出席調解的基層教師。
更讓桃教產難以想像的是,如果今天這名教師沒有參加工會,在面對如此懸殊的行政與法律資源時,又該是何等孤單無助?
【教育局正式發函:「從寬認定」、「保障教師權益」】
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115年9月11日,教育局正式發函學校,主旨明確表示:
「如其因執行職務及身心疾病有因果關係,請貴校從寬認定其公傷假申請,以保障教師權益。」
教育局同時指出,教師是否屬因公傷病而核給公假,應由學校本權責參考《教師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認定。
然而,本案教師已有事件經過、就醫治療及相關事證,公傷假仍未獲核准。
桃教產質疑,教育局公文明明寫著「從寬認定」、「保障教師權益」,為什麼最後受傷教師仍然等不到制度的保障?
學校依法具有個案認定權責,但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同樣負有督導責任。
「從寬認定」不能只寫在公文裡;
「保障教師權益」更不能只剩一句口號。
桃教產不是要求教育局站在工會這一邊,而是要求教育局站在教師職場安全與制度公平這一邊。
依法行政,不能成為無法監督校長的藉口。


【第二問:教師身心撐不住時,制度接得住嗎?】
這起事件所反映的,並不只是單一教師的公傷假爭議。
當第一線教師長期承受學生輔導、親師溝通、行政工作與各種突發事件的壓力時,教師心理支持與休息權就不應該只是附加福利,而是維持教育現場正常運作的重要制度。
桃教產近期陸續接獲教師反映,部分地區教師心理諮商支持方案曾出現額度不足或服務銜接問題;年初亦有教師反映寒假期間因契約銜接,影響心理支持資源的使用。
心理支持最重要的,不是政府有沒有一個方案名稱,而是老師需要的那一天,到底用不用得到。
另一方面,教育部已於115年6月17日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建立合理的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保障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
然而,桃教產後續追查發現,這份重要公文在桃園僅止於教育局內部簽辦,未轉知學校。
本會秘書長持續追蹤兩週有餘,9月9日更由理事長親自前往教育局,當面陳情要求落實。
這不是一張公文有沒有轉發的小事。它反映的是教育行政體系是否真正理解:
教師不是24小時待命的服務業。
教師心理健康不能只靠事後諮商。
從教師在校園中的工作安全,到心理支持,再到下班後能不能真正休息,都應該是一套完整的教師身心健康防護網。
9月10日世界自殺防治日才剛過。
桃教產不會、也不應將任何令人遺憾的教師事件簡化成單一因素造成;但是每一個令人痛心的事件,都應該提醒主管機關:
教師心理健康,不要等到有人倒下才開始重視。
真正的支持,是老師還願意求助的時候,制度就接得住。


【第三問:教師節談尊師,有沒有漏接老師?】
近年桃園市政府陸續增加對教師的福利與支持,包括去年將教師節敬師禮金提高至1,000元,並率全臺之先額外編列經費,讓教師配合學校事務加班得支領加班費;今年115學年度再將國中小導師納入免費營養午餐補助等。
對於市府增加對第一線教師的實質支持,桃教產予以肯定。
但即使是福利政策,我們仍然看到一個尚待補足的缺口:
同樣站在教育第一線、同樣負有陪伴及照顧幼兒用餐責任的幼教老師,卻未能一併納入免費營養午餐補助。
桃教產提出這一點,不是要否定國中小導師已經獲得的福利,而是希望好的政策能夠繼續往前走。
已經照顧到的,我們肯定;
還沒有照顧到的,也請不要遺忘。
福利是善意,制度才是保障。


【教師節,不要只會說「老師辛苦了」】
教師節前夕,桃教產提出四項具體要求:
一、建立「生對師、親對師」攻擊事件的SOP。
教育局應說明本會於113年度第二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提案的後續辦理進度,建立全市一致的處理程序及教師維權Q&A。
二、重新審認個案教師公傷假案件,並檢討校園門禁及雇主保護責任。
應回歸個案事證、醫療紀錄及職務因果關係依法認定,不應將其他教師未來是否提出申請納入考量;教育局更應負起主管機關的監督責任,落實其公文所稱「從寬認定」、「保障教師權益」。
三、建立完整的教師身心健康防護網。
全面盤點教師心理支持資源,確保服務量能充足、全年不中斷;同時轉發並落實教育部115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796號函,建立合理的非上班時間行政聯繫、親師溝通及相關補償機制,真正保障教師休息權。
四、補足教師福利政策缺口。
建請市府將同樣負有陪伴及照顧幼兒用餐責任的幼教老師納入免費營養午餐補助,不要讓好的政策漏掉任何一群第一線教師。
真正的尊師,不是教師節這一天政府給了老師什麼,而是教師最需要幫助的那一天,政府做了什麼。
家長闖進教室時,老師有沒有被保護?
教師身心受創時,公傷假有沒有被公平認定?
教師撐不住時,心理支持有沒有接上?
教師下班以後,有沒有真正的休息權?
當政策照顧教師時,有沒有看見每一個教育階段的第一線教師?
真正的尊師,是讓教師可以安全地教書、有尊嚴地工作;
受傷的時候有人保護,撐不住的時候有人接住。
因為,老師每天都在接住孩子。
當老師需要幫助的時候,也請桃園市政府接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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