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地 點:視訊會議
主 席:熊書顯 理事長
記 錄:李佩蓉 秘書
出席人員:熊書顯、蘭育珊、莊景旭、蘇夢琴、李炎鴻、劉曙霞、高敏俊、林建增、陳佳明、吳明玉、呂定展、林怡君、周家弘、張湄鈴、楊嫈亘、黃承章、李易霈、曹智明、黃秀玲、許開力
請假人員:余章維、吳泰儒、羅唐泰、曾華怡、陳俊男、林聖恩、陳東霖
列席人員:李佩蓉、劉世璋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7位、實到20位、請假7位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通過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四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3-5)
五、工作報告:(附件二,P.6-7)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請審核110年1~8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一、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二、如附件三(P.8)。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發起工會連署提案
說 明:有關本會擬作為「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之發起工會,提請討論案。
一、由於全國勞動議題目前仍缺乏有力組織統一進行訴求發聲及推動,以保障及提升基層勞工權益。因此,各地方縣市產業總工會將組成全國性工會組織,名稱為「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相關發起背景和目的,詳見附件四(P.9-10)。
二、依據工會法第八條,擬通過本會為「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的發起工會,作為支持成立的工會之一。
辦 法:經理事會討論決議後,送交會員代表大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祕書長
案 由:楊光國中小姜生公益救助基金申請案。
說 明:申請單、低收入戶證明、第一型糖尿病診斷證明,詳如夾頁。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通過提高補助壹萬元整。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