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張湄鈴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7人,實到14人,請假7人,缺席6人。
二、主席宣布開會: (略)
三、確認議程:通過。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
五、工作報告:(附件二)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新屋國小彭生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詳如附件三。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本案因彭生家屋失火全毀,失火物件沒有門牌而無法申請相關補助,加上本
身是中低收入戶,故提高補助至二萬元。
(贊成12票,反對0票)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張峻鳳秘書因工作經歷表現優良,自112年10月20日起正式聘任,調整薪
資增加5000元。
說 明:詳如附件四。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2票,反對0票)
提案三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東興國中游師司法互助金申請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依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原告部分補助撰寫訴狀書伍仟元。
(贊成12票,反對0票)
七、臨時動議 :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因會務人力不足,增聘兩位鐘點人員。
說 明:一、聘請兩位鐘點人員以協助會務幹部事務。
二、鐘點人員薪資以基本時薪計算。
三、約聘期間自即日起至會務人員怡均秘書產假結束。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2票,反對0票)
八、散會: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