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00)
地 點:視訊會議【meet.google.com/ciu-njir-mds】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張湄鈴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四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如附件)
五、工作報告:略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12年11月11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
【繳112年新會員1名,名單如附件】
【預繳113年新會員14名、預繳113年中斷會員12名;名單如附件】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本會秘書葉怡均小姐請辭案。
說 明 :一、依據本會「專職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三條辦理。
二、葉怡均小姐依照勞基法離職預告規定,在112年12月2日於本會理監事群組預告將於
113年1月1日離職。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羅嘉瑜秘書因工作經歷表現優良,自112年12月6日起正式聘任,調整薪資增加5000
元。
說 明:一、依據本會「專職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五條辦理。
二、112年11月6日開始試用,試用期間工作經歷表現優良通過試用期,自112年12月
6日起正式聘任並調整薪資增加伍仟元。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聘任張碧娥小姐為本會秘書。
說 明:一 依據本會「專職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三條辦理。。
二、於10月20日至本會擔任鐘點人員,將從113年1月1日起轉任專職會務人員,並依
據本會「專職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五條辦理。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北門國小邱生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詳如附件。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推薦團體協約協商代表。
說 明:依據本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辦理,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委託網路廠商加寫「支會長簽到表」程式費用4200元(含稅)。
說 明:詳如附件。
辦 法:請審議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