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魏豫綾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詳如【附件一】。
五、工作報告:詳如【附件二】。
六、常務理事補選案:
依據本會章程第23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理事長及副理事長為當然常務理事,
其餘常務理事由理事互選之。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請審核113年1~6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一、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二、如【附件三】。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有關龜山國小陳師司法互助金申請案。
說 明:詳如【附件四】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第五屆第六次支會長會議經費概算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有關113年度8月份文宣費用支出。
說 明:設計費加印刷費共14000元,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六】。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仁和國小藍師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七】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