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魏豫綾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7人,實到15人,請假4人,缺席8人。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 (略)。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詳如【附件一】。
五、工作報告:詳如【附件二】。
六、常務理事補選案:
依據本會章程第23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理事長及副理事長為當然常務理事,其餘常務理事由理事互選之。推選選務工作人員:計票:魏豫綾;唱票:黃承章;監票:吳明玉。
常務理事補選結果如下:
(一)應補選1名常務理事。
(二)共發出15張選票,有效票14張,無效票1張。
(三)投票結果:呂定展老師(10票)、黃承章老師(2票)、許正憲老師(1票)、劉曙
霞老師(1票)、廢票(1票)。
(四)由呂定展老師當選第五屆常務理事。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請審核113年1~6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一、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二、如【附件三】。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4票;反對 0票)
提案二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有關龜山國小陳師司法互助金申請案。
說 明:詳如【附件四】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以司法互助基金補助八萬元。(贊成14票;反對 0票)
提案三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第五屆第六次支會長會議經費概算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4票;反對 0票)
提案四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有關113年度8月份文宣費用支出。
說 明:設計費加印刷費共14000元,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六】。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4票;反對 0票)
提案五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仁和國小藍師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七】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維持5000元〈0票〉
2、增加到10000元〈4票〉
3、增加到15000元〈9票〉
通過提高補助至一萬五千元。
八、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青埔國中鍾生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八】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1、維持5000元〈0票〉
2、增加到10000元〈8票〉
3、增加到20000元〈5票〉
通過提高補助至一萬元。
提案二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埔頂國小沈師申請司法互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九】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以司法互助基金補助八萬元。(贊成13票;反對 0票)
九、散會: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