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魏豫綾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7人,實到15人,請假7人,缺席5人。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略)。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十五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詳如【附件一】。
五、工作報告:詳如【附件二】。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第五屆第七次支會長會議經費概算案。
說 明:詳如【附件三】。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3票;反對 0票)
提案二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秘書考核獎勵案。
說 明:詳如【附件四】。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羅秘書獎金發放,依項目及表決順序:工作獎金(全額:按比例=9票:4票)、
出勤獎金(全額:按比例=10票:3票)、發給久任獎金(是:否=12票:1票)、
久任獎金(全額:按比例=8票:4票)
2.葉秘書獎金發放,照案通過(贊成13票;反對 0票)
提案三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本會114年度工作計畫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2票;反對 0票)
提案四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審議114年度預算案。
說 明:詳如【附件六】。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3票;反對 0票)
提案五
提案人:常理會
案 由:興仁國小謝生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七】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維持5000元。(0票)
2、增加到10000元。(12票)
通過提高補助至一萬元。
提案六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支付松鼎律師聯合事務所生活法律類律師年度諮詢費用。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八】。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由司法互助基金支付五萬元整。(贊成13票;反對 0票)
提案七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有關本會應邀參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14年策勵營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一、依本會預算-業務費-幹部訓練項目核支
二、活動計畫及概算表如【附件九】。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3票;反對 0票)
七、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西門國小鄧生申請公益救助金案。
說 明: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十】及【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維持5000元。(0票)
2、增加到10000元。(13票)
通過提高補助至一萬元。
八、散會: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