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0至4:00)
地 點:中原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中壢區文化二路120號2樓】
主 席:吳明玉 理事長
記 錄:魏豫綾 秘書長
出/缺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7人,實到21人,請假6人。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通過。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五屆第三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如【附件一】)
五、工作報告:詳如【附件二】。
六、理事長選舉案
依據本會章程第18條本會設理事長一人,由理事互選之,連選得連任一次
推選選務工作人員:計票:魏豫綾;唱票:邱于閔;監票:張櫻靜。
理事長選舉結果如下:
一.共發出20張選票,有效票20張。
二.投票結果:吳明玉(19票)、羅唐泰(1票)。
三.由吳明玉老師當選第六屆理事長。
七、副理事長同意案
依據本會章程第18條本會設理事長一人,由理事互選之,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理事長二人,由理事長自理事中提名,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之。
一.理事長提名副理事長:劉曙霞老師(龍興國中)、柯至軒老師(文昌國中)。
二.同意17票,不同意0票,通過劉曙霞老師、柯至軒老師擔任副理事長。
八、常務理事選舉案
依據本會章程第23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理事長及副理事長為當然常務理事,其餘常務理事由理事互選之。
推選選務工作人員:計票:魏豫綾;唱票:周文壕;監票:邱于閔。
常務理事選舉結果如下:
一.應選4名常務理事。
二.共發出21張選票,有效票21張,無效票0張。
三.投票結果:羅唐泰(17票)、呂定展(15票)、卓金璉(15票)、張湄鈴(13票)、黃珮芬(2票)、吳明玉(2票)、楊嫈亘(2票)、余章維(2票)、黃承章(2票)、蘇夢琴(2票)、李金舫(2票)、鄧家碩(1票)、王麗君(1票)、劉曙霞(1票)、林怡君(1票)、洪智賢(1票)、簡鈺桓(1票)、謝秉翰(1票)、黃士峰(1票)、周家弘(1票)。
四.由羅唐泰、呂定展、卓金璉、張湄鈴四人當選第六屆常務理事。
九、新舊任理事長交接
十、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本會115學年度「以公假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教師」案。
說 明:
1.依據工會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3月26日勞資1字第1020057258號函辦理。
2.另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本法第36條所訂辦理會務,其範圍如下:一、辦理該工會之事務,包括召開會議、辦理會員教育訓練活動、處理會員勞資爭議或辦理日常業務。二、從事或參加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舉辦與勞動事務或會務有關之活動或集會。三、參加所屬工會聯合組織舉辦與勞動事務或會務有關之活動或集會。四、其他經與雇主約定事項。」
3.為使會務運作順暢以完成章程及法訂之任務,並考量會務發展、傳承、永續,得設置各會務組織工作單位。
4.依據本會章程第26條辦理,提出於工作時間內有【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之組織職務與擔任人選名單、工作職掌、公假需求時數。
辦 法:建議授權理事長處理人選及與相關學校協商會務公假事宜,並於下次理事會報告。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8票;反對0票)
提案二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修正本會參加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15年幹部研習營預算書。
說 明:詳如【附件三】。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8票;反對0票)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115年第四屆桃園市長候選人教育政策建議書。
說 明:詳如【附件四】。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有關本會因應115年市長及市議員選舉辦理教育合作夥伴徵詢及推薦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1.成立選舉小組辦理相關事宜,並由常務理事擔任選舉小組成員,選舉小
組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參與,負責教育政策建議研修、徵詢及聯繫等
工作。
2.以本會提出之教育訴求,徵詢候選人回應或簽署相關文件,並依其回應
情形作為是否推薦之依據,提請理事會決議後向會員宣傳。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6票;反對0票)
提案五
提案人:秘書長
案 由:115年度928教師節活動計畫案。
說 明:為使會員在教師節能放鬆身心,辦理第一波慶祝活動:「928陽光親子健行」,詳如【附件五】。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贊成16票;反對0票)
十一、臨時動議:無。
十二、散會:15:12。
